一、项目编号:ZJSD2022-ZC-031
二、项目名称:
2022年绥德县环境卫生所垃圾容器采购项目
三、相关当事人:
投诉人: 榆林市厨宝工贸有限公司
地址: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古城路农贸综合大市场东三排 22 号
被投诉人: 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绥德县永乐大道电力局光明苑1号楼1单元302
被投诉人: 绥德县环境卫生所
地址: 陕西省绥德县学子大道南段
四、基本情况
2022年11月14日,投诉人因对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我局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不合理,该项目采购的垃圾桶参数明确,凭书面方式能够准确描述采购需求,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,增加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,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投标供应商。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,于2022年11月16日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发出政府采购项目暂停以及投诉答复通知书。经与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调查,现作出处理决定。
五、处理的依据及结果
关于投诉事项,经查,该项目采购需求已在谈判文件中准确描述,无需提供样品,该投诉事项成立。 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三十一条第(二)项规定,责令采购人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。
六、其它补充事项
如不服本决定,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绥德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执法机关名称:绥德县财政局
2022 年 12 月 15 日